神马股份(600810)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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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晚间,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马股份(维权),股票代码:600810)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6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神马股份在公告中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正常,未因立案调查受到重大影响。本次立案调查的最终结论尚待中国证监会出具。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立案的五个月前,神马股份就曾因关联交易信披问题被监管层出具警示函。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神马股份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根据神马股份披露的违规线索及相关司法解释,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1. 凡在2026年4月24日收盘时持有神马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即在2026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神马股份维权入口)
2. 凡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期间买入神马股份股票,且在2025年11月29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说明: 上述两个索赔区间分别对应神马股份在2026年4月24日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所涉事项,以及2025年11月因关联交易信披违规收到监管警示函所涉事项。投资者可选择自身符合条件的区间进行索赔登记。上述条件仅供参考,索赔区间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材料:
一、买卖神马股份(600810)股票的对账单原件
(1)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2)对账单从第一次笔买入神马股份股票开始打到打印日当天,所有该股票的交易记录,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显示剩余持股总数。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单。
牛彬律师声明(牛彬律师专栏)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牛彬律师,已执业25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投融资审查及纠纷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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