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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报行合一”再收紧:65号文后,渠道利益如何重算

生态 2026年04月28日 18:45 1 qhradio.com

  来源:今日保

  自2023年银保渠道率先实施“报行合一”以来,银保市场经历了一轮从规模阵痛到价值修复的再定价。

  2024年作为政策落地后的首个完整经营年度,行业一边承受新单收缩、银行代理业务收入下滑的压力,一边也看到费用率压降后新业务价值率改善,“价值银保”逐渐成为头部险企重新审视这一渠道的关键词。

  银行端的变化尤为典型:

  部分上市银行代理保险保费仍有增长,但代理保险收入明显下滑,银保合作呈现出“量增价减”的新状态。

  进入2025年,银保的重要性进一步上升。

  在个险转型仍然承压、银行净息差收窄、理财净值化持续重塑居民财富管理偏好的背景下,保险产品重新成为银行争取中收、服务财富管理客户的重要工具;

  对险企而言,银保也不再只是短期冲规模的渠道,而是承接储蓄迁移、推动分红险和长期期交、改善负债质量的重要场景。

  从上市险企披露看,2025年多家公司银保渠道保费回升,新业务价值继续高增,银保重新从“费用敏感渠道”转向“价值经营渠道”。

  同时,一季度数据显示,头部险企银保新单呈现出跨越式发展,不乏新单翻倍者。即便一些头部险企银保新单同比有所下降,但期交的大幅增长,意味着更多的是进击中的业务节奏的调整。

  不过,增长重新打开之后,费用约束和利益分配的矛盾也更加突出。

  一方面,费用秩序收敛后,银保渠道价值率有所改善,头部险企持续加大投入,银行端也仍将保险视为相对稳健的中收来源;

  另一方面,旧有费用竞争并未完全消失,只是从明面手续费,转向更复杂的专员薪酬、培训服务、业务推动和固定费用分摊等环节。

  是故,在银保重新回到增长中心、价值银保和渠道费用再平衡同时推进的背景下,近期出台的65号文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文件要求,保险公司报送银行代理渠道产品备案时,要分别报送佣金、银保专员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分摊固定费用等水平;

  业务开展时,要按照经备案的产品精算报告执行费用政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公司还要把“报行合一”纳入内部考核与问责机制,将责任从渠道条线进一步穿透至公司治理、精算、财务和分支机构执行层面。

  附件问答则进一步强调,不得以出单费、信息费、技术服务费等名义变相支付渠道费用;银保专员薪酬应无指定用途、可自行支配;业务推动活动要做台账并附凭证;共同费用按“谁受益、谁承担”分摊;固定费用分摊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费用结余也不得调剂用于发放银保专员薪酬。

  如是,落实新规后,保司如何调整与银行合作的利益机制,促进银保业务持续发展?如果未来银保渠道之争不再靠“小账”,保司拿什么驱动银行柜面销售,从银行视角看,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又是什么?以及,责任穿透之后,总公司、分公司、精算、财务、渠道条线如何划清边界、协同落实新规?

  为此,在今日保与中国老年保健协会适老化健康保险工作委员会联合发起,晓葆科技提供场地支持的今日保2026年第二期‘创新汇’上,就上述最为关注的内容,与20余位来自头部险企、外资公司、合资公司和中小险企的精算、银保负责人、专家一道,围绕银保“报行合一”再深化后的渠道利益结构重塑,展开深入探讨。

  利益机制重算账

  打的还是“小账”问题

  这是一大顽疾

  一业内人士表示,看65号文,就是看利益分配。

  大账佣金、激励费用、培训和客户服务、分摊的固定费用,这是费用的几个大头。文件出来以后,总体费用下降,对行业是好处,对公司也是好处,价值上去了,但银行的动力肯定会下降。

  “换出去保费,银行有没有意愿去做这个事?所以这个就是有挑战的,所以大家在博弈。”

  显然,在市场端,问题更复杂:

  费用口径被拆分之后,不同类型保司的成本结构如何适配;责任穿透之后,过去基层用灵活方式解决的问题,还能不能继续用旧办法解决。银行端动力如何维持,也由此成为利益机制重算中的关键一环。

  如是,银保合作的真实难处似乎浮出水面。

  当然,也有不同的观点。

  某行业人士,把65号文概括为“两全两强”。

  第一个是“全口径”,佣金手续费、银保专员薪酬奖励、培训和服务费、固定费用等全部纳入备案;

  第二个是执行要求更清晰,怎么厘定、怎么执行都有更明确要求;

  第三个是“强责任”,从董事会、高管层面到总公司和分公司,责任都更清楚;

  第四个是“强检查”,监管检查会更全面。

  在其看来,这个文件对银保的影响,除了费用端,更重要的是,能提升银保渠道对于保险公司的获利能力,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仍不规范的“小账”问题。

  但也表示,市场会不会继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同用工形式下成本口径如何统一,仍需要观察。

  也有与会者提醒,65号文不能只从渠道费用角度理解。

  低利率环境下,寿险公司负债成本压力仍在,监管推动报行合一,既是为了压降渠道费用、改善新业务价值,也是为了控制费差、假账和腐败风险。换言之,这不是简单的手续费治理,而是寿险行业在费用秩序、负债成本和合规责任上的一次再约束。

  但这一文件执行的关键在于总公司

  总部要捋清方向和责任

  否则,越到基层,越容易出现偏差

  65号文从董事会层面、高管层面,到总经理、业务分管负责人、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责任极为清晰。董事会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报告,总经理要牵头,精算师、财务负责人、渠道负责人都要各自压实责任。

  这也意味着,报行合一由此不再只是银保部门的销售管理问题。

  产品设计阶段,精算要算清费用与定价;预算和列支阶段,财务要确保凭证真实合法;业务推动阶段,渠道要保证活动、培训、客户服务和人员激励符合备案口径;分支机构执行阶段,一线负责人要知道什么能做、怎么留痕、怎么解释。

  的确,若不将责任进行细分,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无疑会使得事情更为复杂,甚至难以推行。典型者,精算定价产品,真正执行的时候是渠道在干,最后考评又回到财务。

  65号文之后,责任如果只压在某一个部门,就会出现新的执行断点。

  银保渠道分管领导不能只管业务推动,不管费用真实性;财务不能只看票据,不看业务活动和费用归属;精算不能只完成产品备案,不关注后续执行是否偏离假设;分支机构不能只按业绩压力做动作,不管总公司制度边界。

  同样的,这对分公司尤其重要。

  有银行系险企负责人说,对分公司来说,更多的是执行。但只有总公司方向对了,制度方案定好了,分公司要明确知道怎么执行。

  另有银行系险企人士也提到,下沉到分支机构,特别是偏远地区,固定成本可能包不住。此外,不同地方监管检查尺度等因素,也使得总部和各省执行时面临不同的压力。

  比如,哪些费用能列,哪些活动要台账,哪些凭证必须留,哪些激励不能碰,哪些资源可以作为客户服务和网点经营支持,哪些口径必须由总公司统一,哪些区域可以一司一策,都要在内部先明确下来。

  否则,越到基层,越容易出现偏差。

  要么是过度收缩。一线怕担责,不敢做活动,不敢推动产品,银行动力下降,业务随之波动。

  要么是继续试探。看到竞争对手还有动作,自己也想找空间,最后把风险留给公司和个人。

  而总部首先要捋清的,就是四个费用格子

  该怎么分?是个问题

  是否会形成新的报行不合一?

  另一熟悉执行口径的实务人士,围绕“4.30”前后的费用切割和报备,即“向银行支付的佣金、银保专员的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分摊的固定费用等水平”,解释说:

  过去只报了“一”和“总”,现在则要把总费用拆进“一、二、三、四”切成四个格子。后面三个也就是后面的“银保专员的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分摊的固定费用”。

  难点是“四个格子怎么分”。

  因为很多绩效或者激励方案已经出去,如果硬把已经发生的费用压下来,反而会形成新的“报行不合一”。

  按这位人士的理解,监管给了公司一个窗口,至少先把报和行对齐;但 4.30 以后如果“二+三”超过“一”,后续可能面临整改要求。

  不过,费用到底按全年看,还是按某个时段看;检查是看总费用,还是抽一张单逐单解释;上半年费用结余能不能花到下半年,都会影响机构真实动作。

  而真正感到压力的,是固定成本较高、规模又不够大的公司。

  一银行系险企负责人谈到,对其所在公司来说,费一、费二、费三影响都不是特别大,最关键的是“费四”。

  因为银保占比高,中后台成本、人员成本、固定费用都在,如果规模不够大,固定成本就摊不薄。大公司规模大,中后台成本摊得很薄,中小型保险企业则会感到更大的中台压力。

  一中小险企负责人直言,中小公司的发展“不是选择题,其实是一个生存题”。

  “65号文长期看肯定是好事,但短期一定是利益重新分配。对中小公司来说,关键变量就是固定分摊。既要保证固定分摊符合监管要求,又要保证产品能卖出去,还要保证销售费用,很难平衡。”

  也有中小公司人士直言,过去在一线,“专业在费用面前一文不值”。因此,中小公司对65号文的心态较为复杂:

  一方面期待新规能让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下,另一方面又必须面对固定费用摊不薄、资源互换能力不足与前端销售竞争力之间的平衡。

  银行的确需要“绿色中收”

  但中收不等于柜面动力

  没了费用,还有什么能推动业务发展?

  费用规范,自然是好事。但也延伸出一个问题:银保发展的惯性,在短期内依旧存在,如果不靠“小账”,银保会不会失速?

  这事关饭碗问题。

  但有一个较为有利的条件,就是银行对中收同样非常重视。

  一市场人士表示,一家大行全国性会议上,总行副行长把银保称为“绿色中收”。即,和基金等没有保底的业务相比,银保“没有后遗症”。

  这可能意味着,在费用之外,银行本身也存在一定的主观能动性。这固然是一个有利的条件。

  但,保险公司认为银行需要中收,这是从保险公司视角看到的。那,从银行角度,对于银保渠道,又到底看中什么?这可能是市场更为关心的。

  一外资机构人士提到,其所在机构的银保专业人员不是传统外勤,更像固定投入的一部分,可以更深地参与银行客户经营,把保险放到规范动作中,去赋能银行前线。

  有行业观察人士补充说,这类外资机构更多做的是降低销售难度、提升效率和客户体验,主要靠专业化。

  毕竟,银保产品本身复杂,理财经理面对的是多类金融产品、多类客户需求。

  如果保司只能给费用,银行柜面当然会把保险看成一种短期中收工具;如果保司能提供客户识别、产品讲解、培训支持、服务权益和售后承接,保险才可能嵌入银行的财富管理场景。

  另一来自银行系险企的人士谈到其所在公司的情况时,表示,公司虽然与主渠道关系密切,但下沉到网点层面,大家还是会看实际利益,不会只讲协同。

  故而,其公司也在尝试通过健康驿站、服务权益等差异化竞争手段,去帮助银行和网点做客户经营。

  如是,当费用不能继续成为唯一驱动,保司需要把非销售资源变成银行端可以感知的客户经营工具。服务权益如果嵌入网点活动、获客引流和客户经营,或许就有可能成为费用之外的辅助资源。

  但也有人认为,服务说得再多,也要看实际效果。

  “事实上,健康、适老化、客户陪伴,都只有在进入银行客户经营、理财经理销售支持、网点活动和客户转化之后,才可能成为银保新利益机制的一部分。否则,这些只是边缘资源,无法替代费用带来的直接刺激。”

  “报行合一是 base 在产品中的报行合一,费用是跟产品备案、产品定价和产品执行联系在一起的。但如果经营观念上能跳出产品,保险公司或许可以与银行做一些新的合作。头部险企的养老社区入住资格、客户服务资源如何推动业务发展,就是一种启示。”

  对中小公司而言,这个方向或许更现实。

  纵然,头部公司有品牌、资本、多渠道资源和更强的产品能力;银行系公司有股东关系和母行协同。

  但并不等于天然吃下全部业务。

  不过,在大型公司当前的优势下,非银行系中小公司如果继续硬拼费用,很可能更吃力。费用空间越透明,差异化资源、区域资源、专业能力就越重要,这是一个共识。

  如是,银行仍然需要中收,仍然需要财富管理抓手,仍然需要理财经理有可销售、可解释、可持续服务的产品。

  变化在于,保司不能只用费用回答这些需求。

  后记

  诚然,至少短期内,银保发展的大趋势不会变。但趋势不变,不等于每家公司都一样。

  尤其是,头部公司有更强资源互换能力,也有更多渠道腾挪空间。

  今年以来,或者说去年以来,一些强势公司,以及平日不怎么做银保的大公司,也在这一渠道上加大投放力度,成为一季度银保渠道新单王者。

  而银行系公司,虽然理论上有协同优势,但实践中也未必能够“近水楼台先得月”,这里面有总行的因素,当然也有银行系险企自身的因素。有时候业务的量太大,也是烦恼。

  “总行曾经问过,把本行银保业务全部接下,可否?但我们实在是吃不下.......”

  不过,这样的烦恼终究是幸福的烦恼,最苦最难,压力最大最迷茫的,还是那些非银行系中小公司。或许,对于这些公司而言,最为迫切的,可能是希望能有进一步的监管指导。

  一个乐观的消息是,65号文附件中,写着“银行代理渠道费用管理有关事项问答(一)”,自然,有一或许就有二。如此,可能也可以期待未来将有更为详细的指引。

  有与会者表示,可能的出路,是轻量化、差异化、区域化,在局部区域争取竞争优势,把资源用在某一个点上,而不是全面硬拼。

  这或许是一个出路。

  但也要看到,银行本身,头部化趋势就尤为明显,再加上大公司如此般的投入,以及中小公司难以匹及的资源禀赋,即便在一细分市场上,可能也需要使出全身的力气,去搏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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