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街观察】创业板不再“唯利润论”
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从试点突破到全面改革,创业板将彻底告别“唯利润论”。政策红利效应立竿见影,创业板指4月13日领涨A股各大指数,刷新阶段性新高,这也是投资者对一系列深化改革举措投出的信任票。
长期以来,盈利指标都是企业登陆创业板的核心门槛,即便此前创业板已设置多套上市标准,利润依旧是衡量企业上市资格的重要参考之一。“唯利润论”的审核逻辑,在过去适配了传统产业的发展规律,却逐渐难以满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融资需求。
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创新企业,普遍具有前期研发投入大、盈利周期长、营收增长快的特点,往往在技术突破、市场扩张的关键阶段处于亏损状态,却因达不到盈利要求被挡在资本市场门外,不得不远赴海外上市,国内投资者也错失了分享创新企业成长红利的机会,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事实上,创业板对“唯利润论”的突破早已开始试点,此前创业板正式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作为创业板首家未盈利上市“破冰”企业,大普微即将登陆A股市场,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
而此次深化创业板改革,增设的第四套上市标准以成长性、创新性指标替代单一盈利指标,针对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未来产业领域企业,设置两套差异化准入条件,有助于更加精准地覆盖不同类型创新企业。
无论是创业板第三套还是第四套上市标准,都不再要求企业的盈利指标,意味着创业板彻底告别了“唯利润论”的上市评判体系,转而更加注重企业的创新能力与成长潜力。
值得一提的是,一系列改革之后,创业板和科创板已经形成了明显的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资本市场对各类创新型企业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不过,创业板不再“唯利润论”,不是降低标准,有放亦有收。
尚未盈利的创新企业投资风险比普通企业可能更高,需要提前防范风险。诸如,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严守财务真实性底线,严防“带病申报”“一哄而上”;对于首发上市时尚未盈利的企业,在实现盈利前,股票简称之后添加特别标识“U”,持续提示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自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等。如此一来,既提升了市场的包容度,也提高了安全边际。
从资本市场的定位来看,对创新企业在最需要资金支持的时候雪中送炭,更能发挥其积极意义。从“看账本”到“看成长”,创业板告别“唯利润论”,改变的不仅仅是审核理念,更是资本市场对创新企业的估值逻辑。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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