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变8.7%!客户五年多付利息超十万元,常熟农商银行回应:正抓紧核实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来源:华夏时报

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苏王先生2021年在常熟农商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时,称受业务经理引导,误以为贷款年利率为3.8%,直至今年2月计划提前还款时才发现,实际执行年利率高达8.7%。据此测算,五年间,王先生多支付利息超10万元。
4月10日,涉事银行常熟农商行客服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我行已注意到相关媒体报道,正抓紧核实,并将根据事实情况妥善处理。感谢您的关注。
房抵贷惊现“利率刺客”
日前,据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南京零距离”报道,2021年4月,江苏无锡市民王先生打算用自己的一套住房抵押贷款。彼时四大行同类贷款利率普遍在4.8%-5.8%,而经中介推荐,常熟农商行给王先生的贷款利率仅3.8%。对比之下,王先生选择在常熟农商行惠山支行贷款68万元,期限十年,约定每个月连本带息还款8500元左右。王先生坦言,当时就是看中这家贷款利率便宜,所以才选择在这家中小银行办理贷款。
然而,签约环节早就埋下“陷阱”。
在前述报道中,王先生回忆称,在签贷款合同时,业务经理全程引导,刻意跳过利率条款页让王先生直接签字,声称“后面那不要看的,那都条条框框,你只要签个字就行了”。
之后的五年期间,王先生虽多次索要合同,但银行一直未提供。在“3.8%低利率”的认知下,王先生连续五年按时足额还款,直至2026年2月,在他打算提前还款时才发现合同约定年利率并非3.8%,而是高达8.7%。
经测算,68万元10年期贷款若按年利率8.7%执行,月供约8500元;而同本金、同期限下,若按年利率3.8%计算,月供仅约6800元。两者月供差额明显,五年累计下来,王先生多支付的利息已超过10万元。
报道称,王先生多次调解并要求查看合同未果,直到媒体介入银行才拿出合同。他质疑银行故意隐瞒高利率,防止他终止贷款。
对此,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怀涛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主流司法实践观点,银行未交付合同文本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和过错,但这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借款人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但需要指出的是,银行拒绝或拖延提供合同文本,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导致借款人长期无法核实还款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使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王怀涛进一步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银行应当建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与查询制度,及时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合同文本。因此,合同效力不受影响,但银行的行为在程序上存在明显瑕疵,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悉,在媒体介入后,涉事银行给出调解方案,同意减少7万元、一次性结清剩余本金,不过王先生目前并未同意。
针对此事,《华夏时报》记者向该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核实采访,截至发稿前,暂未获得相关回复。不过,4月10日,该行客服对记者表示,我行已注意到相关媒体报道,正抓紧核实,并将根据事实情况妥善处理。感谢您的关注。
银行是否涉嫌低价引流?
事件发酵后,网络上也出现了质疑常熟农商行以低利率为噱头进行低价引流的声音。
对此,王怀涛表示,银行业务经理以3.8%的低利率引导客户办理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却高达8.7%,这种操作涉嫌低价引流和违反多项规定。首先,《商业银行法》要求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明确约定利率;其次,《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再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要求银行对利率等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并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以低利率为噱头进行营销,却在合同中隐藏高利率条款,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误导和欺诈,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近期监管机构已对多起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表明监管部门对此类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王先生完全有权利要求银行返还多支付的利息。”谈到王先生五年间多支付的利率,王怀涛表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银行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借款人注意利率等与借款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若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借款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利率条款是金融借款合同的核心内容,对金融消费者权益有重大影响。
“本案中,王先生受银行业务经理引导,误以为年利率为3.8%,直至提前还款时才得知实际利率高达8.7%,这与银行业务经理的口头承诺存在巨大差距。”王怀涛进一步表示,参考相关判例,当实际利率严重高于合同明示利率时,贷款机构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无权据此收取利息,应当返还多收款项。68万元贷款五年间的利息差额超过10万元,王先生有权就此向银行主张返还。
“我们也注意到,为提升个人贷款息费透明度,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推动贷款市场‘阳光化’‘透明化’,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央行联合出台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放贷机构完整列示全部息费,这说明监管部门已明确认识到此类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王怀涛如是说。
公开资料显示,常熟农商行成立于2001年12月3日,是在原常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基础上吸收部分社会法人、自然人股东改制设立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首批试点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该行于2016年在上交所上市,成为江苏首家上市农商行。
作为A股农商行中的“尖子生”,常熟农商行历来率先披露年报,不过截至目前,该行2025年年度报告尚未正式披露。该行2025年半年报显示,个人经营性贷款在常熟农商银行的贷款业务中占比较高。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该行个人贷款余额1363.00亿元,占总贷款之比54.20%。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944.59亿元,占总贷款之比37.56%,个人经营性贷款户数31.60万户,占总贷款户数之比55.40%。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