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发展财务造假被罚,投资者索赔条件更新
一、财务造假领处罚
4月11日,海泰发展(维权)(600082)发布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2021年及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4月13日停牌一天,4月14日复牌,复牌后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海泰”。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的年报以及财报是投资者投资的一个评判标准,如上市公司在财报中出现差错,那么很大可能会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而造成投资损失。(刘鹏律师专栏)
中国证监会历来秉持“零容忍”原则,致力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此背景下,受损投资者应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二、投资者维权要求
经查明,2021 年至 2022 年,海泰发展作为中间商参与由下游公司主导的棉花贸易业务,未能有效识别该类业务合同、单据和资金形成闭环,相关商品的风险、报酬未实质性转移,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最终导致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拟决定:对海泰发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董建新等六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70万至50万元不等罚款。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等责任人将累计被罚930万元。
依据处罚内容,索赔条件更新为于2022年4月30日-2026年2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 并在2026年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登记索赔。(海泰发展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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